法下的作用(法下有什么作用)
法下的作用
1、功能不同。
程序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实体法:实体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职权以及义务和责任。法律上的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也称为权利主体),如自然人、法人依法拥有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者自由,这种权利的实现归根结底将给权利主体带来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
2、内容不同。
程序法: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实体法:实体法是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等等。
3、地位不同。
程序法:在我国长期的法律传统中,普遍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观念。实体法: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把程序置于不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法下有什么作用
法的实施,也叫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尊守和法律监督。
一,法的执行
简称执法,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二,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三,法的尊守
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法的尊守,就是法的实施。狭义的法的尊守,也叫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权力,履行义务的活动。
四,法律监督
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察和督促。
下法的作用是
常用的着法名称有:飞、托、退、虎、压、跳、挖、打、粘、扳、接、断、长、曲、提、尖、镇、消、夹、双、冲、觑、碰、立、渡、拦、点、跨、扑、枷等几十种之多。
1、尖:在己方原有棋子的斜上或斜下一路处行棋称为“尖”。由于尖的步调较小,人们也习惯地称它为“小尖”。
2、长:“长”是指紧靠着自己在棋盘上已有棋子继续向前延伸行棋。“长”一般用于与对方接触交战的时候,便于将己方的子连成一片,更好地攻击对方。
3、立:“立”与“长”有着微妙的差别,“立”主要指向紧靠着自己原有的棋盘上的棋子方向向下或向边线方向的行棋。
4、挡:“挡”的意思也就是直接阻挡对方侵入自己的地域或防止对方棋子冲出包围时,用己方棋子紧靠住对方的棋子的行棋方法。挡的作用也就是含义中所说的两点,阻止对方破自己的空,防止己方包围住的对方棋子冲出。初学者掌握之后,可在护空、吃棋方面有很大的提高。
5、并:“并”就是在棋盘上原有的棋子旁边的一线路上紧挨着下子。顶:“顶”就是顶撞对方的棋子的着法,换一种说法就是在对方棋子行棋方向的棋子的头上下子。顶的特点是结实、厚重、具有先手意义。顶的形式很多,有尖顶、鼻顶等。
法下的副作用
好处:酷刑对市民起到一种震慑作用,对刑法是一种辅助,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率,进而巩固中央集权
坏处:对人权的不尊重
古代刑罚很多并不是为了杀人而用刑,而是为了震慑图谋不轨的人而用刑,因此立刻能够死亡的刑罚不会让人恐惧。反而是重点折磨囚犯的延迟死刑显得异常残酷,也足以让人极度害怕。
梳洗之刑,这个梳洗并不是真的给犯人梳洗打扮,而是一种残酷到极限的刑罚。行刑之时,刽子手把犯人衣服剥光,固定在铁床之上,让其北部朝上,然后用开水浇烫犯人,数遍之后,后背上的肉已经成为了半生半熟的状态,然后用铁刷子一点点刷去犯人身上皮肉,让其白骨尽露。《旧唐书》中有一个记载;武三思派人逮捕桓彦范,便是用了此种刑罚。直到明代朱元璋时期正式确立了这一刑罚。
古代刑罚的作用是什么?哪种最让人害怕?
古代刑罚的作用是什么?哪种最让人害怕?为什么
弹琵琶,弹琵琶是《明史·刑罚志》中的一项酷刑,记载称;“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行刑之时,将犯人固定好,然后剥去上衣,露出肋骨,用钢刀在肋骨之上弹拨,直到血肉模糊,露出白骨为止,然后用铁锤直接肋骨。刑罚用完之后,每个犯人惨叫声不断,血肉溃烂,可以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继续留在监狱中的犯人只有在痛苦中慢慢的等待死亡的降临。
古代刑罚的作用是什么?哪种最让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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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之刑,这是中世纪欧洲的一种刑罚,也是一种延迟死刑,受刑人不会立刻死亡,反而是承受巨大的折磨才能死去。行刑的方式是将犯人手脚固定在地上,然后用沉重的包铁车轮碾压犯人的四肢和身体各个重要关节。等到四肢和关节都被碾碎之后,再用铁锤把犯人体内的骨头彻底敲成碎渣,这时整个犯人成为了皮包的“烂泥”,然而这只是一个噩梦的开始。成为了“烂泥”状态的犯人被绑在车轮之上,正面朝外被悬挂在起来,在太阳的暴晒之下和乌鸦的啄食下才能慢慢死亡。最恐怖的是,这种刑罚在中世纪的欧洲成为了最常见的死刑。
法的五种作用
法律的社会作用:
1、从法的本质和法发生作用的社会目的来看,法是社会统治阶级确认、维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的调整器,通过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法能够对一定社会关系的发展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2、法的社会作用反映了法的社会政治内容,在这方面,法和国家权力的作用、职能是一致的。对法的社会作用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即法实行阶级统治的阶级统治职能或作用,法执行一般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呈现的社会公共职能或作用。
扩展资料:
法律在其他方面的作用:
1、指引作用
对本人行为的指引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别指引(或称个别调整),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的指引;另一种是规范性指引(或称规范性调整),即通过一般的规则就同类的人或情况的指引。(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2、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这里讲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指他人的行为。
在评价他人行为时,总要有一定的、客观的评价准则。法是一个重要的普遍的评价准则,即根据法来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合法。此外,作为一种评价准则,与政策、道德规范等相比,法律还具有比较明确、具体的特征。
3、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还具有某种教育作用。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有人因违法而受到制裁,固然对一般人以至受制裁人本人有教育作用,反过来,人们的合法行为以及其法律后果也同样对一般人的行为具有示范作用。
关于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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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盘和棋子
围棋的棋盘纵横各19道,共有361个交叉点。为便于判别盘上各点的位置,采取坐标法编号:竖线自左至右用阿拉伯数字依次编为1至19路(或道);横线自上而下用汉字依次编为一至十九路(或道)。标注位置时先竖后横,如“2三”路、“6十一”路等。围棋的棋子分黑白两种颜色,各150枚。日本则规定黑子为181格,白子180格。规定由执黑子者先行,轮流把棋子下在交叉点上,以占领多于新规定的交叉点的一方获胜。为了争取较多的交叉点,双方都要千方百计地“围地”和“围吃”对方的棋子。“围棋”之名便由此而来。
围棋对奕的常识
气和提。棋盘上的361个点都相互交叉连路,每一个点的上下左右都有相近的2~4个交叉点,这些点就是那一个点的“气”。因此,棋盘中间的每个点,有“四气”;横盘边上的点有“三气”;而盘角的点,只有“两气”。如果一个或相连几个棋子周围的气全被对方的棋子占住,那么这些棋子就没有气了,就算被“吃了”,并从棋盘上拿掉。“提”就是“吃”。
做眼、活棋和死棋。做眼也叫“做活”。对方不可能在内投子的空格称为“眼”,眼有“真眼”和“假眼”之分。无法使对方入门打吃取子者为“真眼”:棋块被围,其中眼形不完备,有被对方下子投入提吃的可能,称为“假眼”。被围的棋块必须有两个“真眼”以上始称为“活棋”;只有一个“真眼”或两个全是“假眼”而被对方棋子包围的棋就是“死棋”。“做眼”即投子以使棋块有两个以上的“真眼”。
目和地。“地”即地盘和领土。下围棋就是争“地”,一局终了,“地”多者胜。“地”又叫“实地”、“空”、“空空”等。“目”是“地”的单位,一“目”就是一个交叉点,古代称“路”。
一局棋(一盘棋)。一局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布局:布局阶段指的是开始下围棋时,双方抢占战略要点的起手几十个回合。一般的规律是先占角,再占边,最后才争夺中心。棋坛上有“金角、银边、草包肚”之说。第二中盘:布局结束后,彼此着子地位逐步接近,且已紧密接触以致互相扭杀,即进入中盘。这阶段,双方争夺激烈、杀气腾腾,全都是使出通身解数,短兵相接,寸“地”必争。这就要求棋手能周密操算,有高明的算“路”能力。现在国内外第一流对局者可以算到30~50着以后,从而出现许多高妙的着法。第三收宫:收宫是巩固成果决定最后胜负的阶段。此时,中盘大规模的厮杀已过,双方的地域大致定型,但局部仍有许多细微的争夺。对于旗鼓相当、中盘杀得难解难分的对手来说,这一阶段的紧张激烈并不亚于中盘。此时每着新得路数多少,明显有别,如缓急轻重先后次序失当,常常导致胜败逆转。高手下棋,胜负往往在收宫阶段决定。第四局终计算:一盘棋下到双方都认为无可争之点时,就算全局终了。除一方主动认输外,都要通过计算来决定双方的胜负。计算前,必须先将双方的死子从死棋的棋盘上拿走。然后以全盘361个交叉点为根据,来计算一方所占的交叉
但在现代围棋比赛中,为了弥补白方后下子的不利,特规定黑方在计算胜负时
布局的一般原则
以大局为重,眼光要远。围棋的全局观念至关重要,开始局投子要抢占要点,并注意子力间的策应和联络,最忌一开始就在乎只子一城的得失。初学者往往会一开始便纠缠一两子的得失,等到此小战役虽然胜了,地盘却让人占尽。
取地取势,心中有数。一般棋盘第三线为布局线,第四线以上为势力线,是取地或取势?当根据这两条线的特点,并考虑自己的特长和对手的特点来决定。一般以从第三线投子先建立牢实的根据地,再向第四线以上扩展势力为宜。
占边占角,瞄准中腹。边角之地投子易活,且边角地域看似不大,其实目数很多。
让边让角,中腹难胜。围棋是在一攻一防中完成地域得失的,如布局开始即围取中腹,对方则必然收缩边角,先取实利,等到中腹阵地逐渐形成时,对方必然从四方侵袭,于是又需四处围堵,此时很容易被冲破缺口,那时就很难收拾。一般始占中腹,结果算起来都少于边角的目数。
过实过坚,吹毛求疵。开始如一味巩固阵地,唯恐对方侵入,必将贻误战机,任由对方从容配置力量、抢占要点,自己虽占牢一隅,却失大势,局末终败相尽出。布局犹如划分疆界,如开始就小规模经营,势必失大。况且布局的范围,不一定要终是自己的地域,只是应战的轮廓。关键是开始抢占要点,犹始抢占“制高点”,取得优势,自然就能控制较大地盘。
位高拆广,位低拆狭。“拆”手法在开局时常用,就注意根据己方和对方据点的高低来“拆”。一般说来,离边线近的地方,拆时应拆一或二,离边线远时可拆远些。这就是“立二拆三,立三拆四,立四拆五”的道理。
瞄准中央、尖关有利。占据根据地后,如使用白中央腹地使用“尖”或“关”的手法,即可威胁对方,又可扩张领域,所谓攻守兼备,一举两得,而且很少会下出劣着。
四线有利,二线难行。如被压于第四线作战,则每长一着棋,即获数目的实地,好处是明显的。如被压于二线,实地虽得,只是太少,并造成对方强大外势,以后获利更大。如被压于二线,如不是极重要之子,宁可放弃。
敌阵勿逼,已阵勿急。轻入对方坚实之地,易受围攻,陷于失败,对方借机巩固和扩张,必然于己不利,被动受制。开局旨在抢要点,过早攻击不利。如过急于在自己坚实之地附近增加地盘,也容易贻失战机。
通中之路,保畅保顺。开局应考虑进入中腹的路线,避免对方封锁,为的是扩展己方势力和削弱对方。一般边角之地多会平分秋色,中腹之地决定双方胜负。如开局安于小角小边,失去日后进取中腹的通道,必将导致终局失败。
浮棋少现,子子相策。浮棋就是无根据地孤子,常出现在三线以上。这种孤子最易受攻击、围困,最终导致对方阵地巩固,地盘扩大,浮棋如多就很难收拾局面。这里是一个关于它的网站..结合图的话比较好理解.http://weiqi.sports.tom.com/secondary/wskt/rumen/images/001/spr_wq_rumen_001_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