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脚趾的作用(脚趾第二趾)
脚趾第二趾
五个脚趾称呼分别是:大拇趾、二趾、三趾、次小趾、小趾。大拇指是最粗大的一只,二趾、三趾是足的第二、第三趾,次小趾又名小趾次趾,是第四趾,小趾,第五趾,即末趾。
脚趾是汉语词汇,位于脚部的最前端,常态下向上弯曲,与脚底平面成12°-15°的夹角。
脚趾在运动当中有很大的灵活性,主要调节跖趾和脚部其他部位的相互关系,保持平衡,以适应脚部的各种变化。
脚拇趾和食趾间的触觉相当敏锐,若脚趾长度够长,功能不一定比双手差。
脚趾第二趾摁着有点疼
工伤脚趾截肢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
脚趾第二趾最长
1. 罗马人脚趾
这是最常见的脚趾形状,大脚指最长,然后长度逐渐递减。长着这种形状脚趾的人,性格平稳、友善,擅长与不同性格的人相处。
2. 火焰式脚趾
这也是一种脚趾的常见“长相”:第二根脚趾最长,左右递减,形如火苗。这种脚趾意味着此人富有创造性、目标远大、精力充沛,可能喜欢恶作剧和搞破坏,能给身边人带来欢乐,而且富有感染力。
3. 方形脚趾
方形脚趾,五只脚趾几乎一样长,大脚趾可能略长一点,也叫“农民脚”。长这种脚趾的人,通常很有思想,在做出决定前会翻来覆去验证,他们耐心、实用而且真诚,适合做交际、调停等工作。
4. 特小脚趾
这种形状的脚趾,几乎与罗马人脚趾完全一样,除了一点——小趾的尺寸特小。这种型的脚趾,通常意味此人表面非常开放,内心却有敏感之处,对自己的某一性格讳莫如深,那也许不是什么“难言之隐”,只是这类人觉得保密更有安全感。
5. 爪型脚趾
爪型脚趾,每只脚趾都与其他脚趾分开,形如爪子。长着这种脚趾的人,都是天生的旅行者,随时会来一段想走就走的旅行,渴求有令人兴奋的经历;虽然可能无法稳定在某个地方,但他们去到哪里都能随遇而安,愉快生活。
6. 战士脚趾
战士型脚趾,即大脚趾特长,其他四趾长度几乎一致。这类人热爱派对聚会,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很快就能“来电”,他们很容易跟持对立观点的人针锋相对,直到自己争赢为止,所以被称为“战士型”。
7. 倾斜脚趾
这种形状的脚趾,指第二根和第三根脚趾之间存在明显的间隔,因为第二趾始终斜靠着大脚趾。有些人生来脚趾形状便是如此,有些则是后天发展而成。天生的倾斜脚趾,代表这些人生性沉默,属于和平主义者,不喜变化;后天长成的人,据说出轨的可能性颇大。
8. 分隔脚趾
这种形状的脚趾,四根脚趾紧贴,与大脚趾之间有较大间隔。这种结构暗示一个人喜欢特立独行,他们思维独立,任何情况下都喜欢有独特观点,只为与人争辩。
脚趾第二趾叫什么
大脚趾比第二趾长的是埃及脚;大脚趾比第二趾短的叫希腊脚。本格尔比解释说:“如果是希腊脚,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缺陷,因为在大脚趾产生推力时较短的大脚趾用的力量较小。”
至于脚的大小,并没有什么大碍。跳高除外,因为大脚可能会碍事。
脚趾第二趾比大拇指长
脚趾,是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 jiao zhi,位于脚部的最前端,常态下向上弯曲,与脚底平面成12°~15°的夹角。运动中有向前的移动,向下的蹬地,向两侧的位移。
脚趾的名称可分为:
大拇趾:最粗大的一只,所以叫大拇趾。
二趾:足的第二趾。
三趾:足的第三趾。
次小趾:又名小趾次趾,人体部位名,即足第四趾。《灵枢·经筋》中有相应记载:“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
小趾:足的第五趾,即末趾。
脚趾第二趾疼
足趾有5个,一般第一趾骨称为拇趾,其余4个脚趾称为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脚趾,倒数第二脚趾叫第四脚趾。
脚趾第二趾麻木是什么原因
公安部属院校招生体检标准(例如:公大、刑警学院等):
公安部所属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要求:
1.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5.0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以上,矫正视力应在5.0以上;所有考生都必须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
4.无口吃;
5.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各种残疾。
公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例如:各省的公安院校):与部属院校差不多,身高要求降为男生4200px,女生4000px
公安现役院校招收考生体格检查标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8厘米,体重5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 不合格。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 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 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船艇指挥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边防管理、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隐斜视超过15°,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妇产科
第三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 则
一、本标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本身。
二、标准体重计算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检验要求:
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脚趾第二趾关节凸起变形了怎么办
原形态形如壁虎,
全长20余厘米。头部较大,呈三角形;吻端凸圆;鼻孔近吻端;耳孔椭圆形;眼大,突出;口中有许多小齿。全身生密鳞,上唇鳞12~14,第1片达鼻孔;吻鳞宽,其后缘有3片较大的鳞,头及背面鳞细小,成多角形;
尾鳞不甚规则,近长方形,排成环状;大而突起的鳞片成行的镶嵌在小鳞片中,行距间约有3排小鳞,分布在躯干部的有10~12纵行左右;在尾部的有6行;
尾侧有3对隆起的鳞;胸腹部鳞较大,均匀排列成覆瓦状。指、趾间具蹼;指、趾膨大,底部具有单行褶襞皮瓣,除第1指、趾外,末端均具小爪。
雄性有股孔20余枚,左右相连。尾基部较粗,肛后囊孔明显。体背紫灰色,有砖红色及蓝灰色斑点;浸液标本成为深浅相间的横斑,背部约有7~8条,头部、四肢及尾部亦有散在;尾部有深浅相间的环纹7条,色深者较宽;腹面近白色,散有粉红色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