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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患有2级精神病,子女可享受民政的什么政策?

更新:2022-06-17 07:13编辑:bebe归类:心理健康人气:80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几句题外话:悟空问答的提问非常多,这是好事。就我回答所涉及的以社会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问题来看,好多好多的提问,提问质量是极低的。原因很简单:要说清楚一个家庭的情况,涉及家庭人数、年龄,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城市、农村户籍,家庭收入状况等等因素。只问一句话,提问者是很爽、很干脆,但回答者就需要考虑多种情况,回答起来十分费劲。如果回答考虑不周全,就只能是隔靴搔痒,文不对题了,枉费了回答者一份心意。这个提问正是如此。

首先,父母均为重度残疾人。夫妇双方是二级精神残疾,毫无疑问,都是重度残疾人。且一个家庭有两个重度残疾人,就属于非常严重的情况了。正常来说,重度精神残疾人神志不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根本不会劳动,当然无法取得收入了,家庭陷入贫困深渊之中,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其次,应该怎么办呢?这就要分不同情况,按具体情况来处理了。具体来说,生活问题应按以下几种情况予以处理:

1、全家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如果父母两个为60周岁以下,子女均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符合特困人员的法定条件,就应该由监护人亲属、或年龄大一点的儿女提出申请,将全家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以特困供养金做为全家人的生活来源,以维持日常生活。如果子女尚在上初中、高中,但年龄己超过16周岁,其供养金待遇应继续保持,直到子女不再上学,成为成年劳动人口;如果子女考上大学,其供养金待遇可以一直延续到子女完成学业为止。但前提是家中不能有拿固定工资的人。

2、全家人纳入低保。儿女不再上学,己为成年劳动力,就应该肩负起照顾家庭的责任。此时,就应该取消全家的特困人员供养待遇。但考虑到两位老人系重度残疾人,家庭情况很特殊,可以申请将全家人纳入低保范围。当然,在此情况下,还可以按家庭实际情况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可以两项都享受,也可以享受一项,也可以一项都不享受,完全按父母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3、将父母二人纳入低保。儿子成家立业,如果家庭经济条件有一定好转,但还是有一定困难,就可以按重度残疾人单人户方式只将父母二人纳入低保范围。以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再次,关于医疗费用问题的处理。两位重度残疾人,医疗费用是个大问题。在以上三种情况下,其全家或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按政策规定可以由政府全额或部分资助,不足部分由家庭补足。参保之后,无论住院还是门诊都可以按政策予以报销。如果治疗费用大,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经过两次报销,如果余额还比较大,按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条件,还可以在医疗救助资金中报销一次。这是医疗费用问题的具体处理,关键是一定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余环节点到为止,不再多说。

最后,强调一句:一个家庭父母两人均为重度残疾人,无论采取什么救助措施,其家庭先天注定是困难的,贫困的;这类家庭的子女也注定是生活境遇不好,生活上困难重重,这就要求子女即要面对现实,又要自强不息,尽可能照顾好父母。没有他们,也不会有子女。另外,做为亲属、邻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请一定伸出你热情的双手,关爱一下这个家庭,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人间的温暖,体验社会的美好!????

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对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具体事宜可到你所在乡镇民政办咨询。

发达地区可以再次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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