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该如何治疗?
治好精神分裂症,首先要看你的期望值是多少?是彻底治愈?是本次临床治愈?还是控制症状?我是一名精神科医生,跟精神分裂症患者打了十多年的交到,也不敢说彻底治愈了多少精神分裂症患者,因为这是一种慢性疾病,谁也不敢说一种慢性疾病以后还会不会复发,就好比糖尿病患者经过运动疗法控制血糖恢复正常,但如果不注意还是会有复发的可能的。
其实,精神科临床上追求的是临床治愈,也就是本次发病精神症状完全缓解,间歇期可以部分或者完全恢复社会功能。比如之前有个小患者高二时发病休学,经过三个月的治疗返回家中,第二年回到学校继续读高三,之后参加高考考上了一所985大学,对于患者和家庭都达到了预期治疗效果,恢复了患者的社会功能,至于她以后会不会发病要看她之后的经历来决定。
很多人说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副作用太大,吃了不是精神病都能变成“精神病”,事实是这样吗?我觉得这样的说法太狭隘,太疯狂了。
抗精神病药物确实有一些副作用,尤其对于运动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影响比较明显,一些人会表现的行动迟缓、肌肉僵硬,一些人可能会发胖,但这都是暂时存在的,而且可以用治疗副作用的药物中和这种副作用。
总之抗精神病药物是治疗精神症状的药物,虽然有药物副作用存在,但绝对是利大于弊。可以想象一下,无法控制的精神病性症状会对我们的思维、情感和行为造成多么巨大单位影响。
想要治疗好精神分裂症一定要系统的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出现任何的药物副作用要找你的主治医生帮你解决。只有坚持药物治疗才能治好精神分裂症,因为药物治疗分裂症的有效率在70%以上。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你的疑问。
(1)精神病人心理健康教育:
精神分裂怎样治疗比较好,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精神分裂及案例的具体情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因为解决问题关键是明确原因所在,然后有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譬如同样是感冒,受寒感冒与流感的有效治疗方案绝对是不能一样的。(一)、精神分裂是一个不成熟的概念
我看过数个版本的《精神病学》,无论哪一个版本,都没有明确精神病类疾病的病因是生物医学的,还是社会心理的。几乎所有的版本都是把两种病因都列出来,有不少版本还在前面加上“可能”这类模糊性词语。咱们权且以这本《牛津精神病学教科书》(以下简称教科书)当做精神病学类书的代表,来说说精神病学分类与判断的模糊与缺失。
2010年2月第五版·中文版《教科书》第二章分类与诊断里写道:“精神病学分类引起了特别的挑战和争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精神障碍的病因并不明确。”上世经60年代,在西方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反精神病学运动”。这场运动是被几个开创性的思想家的思想火花点燃的:法国哲学家福柯(M. Foucault) 、英国精神病学家兰恩(R. D. Laing)和库柏,以及美国精神病学家萨兹( Thomas Szasz) 。事实上,对精神病学的批判从未间断过,贯穿了整个精神病学史。“反精神病学”这一术语在20世纪60年代的正式出现和广泛传播显示,此时反精神病学已不仅仅是一种思想倾向,它已经成为一场名副其实的社会运动了。而在这场运动后,精神病学的病因把社会文化价值观拉进来,和生物医学原因一起,成为精神类疾病病因的重要部分。
对于精神疾病的定义,《教科书》同样列出生物医学观点和社会性观点,把两种观点并列在病因中,统一给予精神类疾病的定义。不管是学习者和从医者,还是了解相关知识和接受治疗者,并不明确哪些人哪类精神障碍是生物医学原因,哪些精神障碍是社会性原因。由于教科书的权威性,大多数人由于对来用神病类疾病的感觉是莫名其妙的神秘无解,会不遐思考认同这种分类诊断。区分不同原因致病,肯定会涉及到治疗的方式方法有异,生物医学原因致病自然是生物医学的治疗模式;社会性原因致病,应该从社会文化构成和价值判断来考虑做个人心理调整,同时改善个人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进行与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而对社会性原因致病也采用生物医学模式,就是摘黄瓜跑到茄子地里去了。
精神病学现行的分类与诊断在病因上,就是不分清楚是生物医学原因还是社会心理原因。在病因上,先说说生物医学原因再说说社会性原因,然后统统给予疾病的帽子,拉进医院给予生物医学的治疗模式。结果是,精神病学打着科学的名义做着一点也不科学的事情,让人觉得很可笑。更搞笑的是,针对社会原因引发精神障碍的心理调整,医疗人士成了唯一合法的心理治疗者,被精神卫生立法垄断。
精神病学的分类与诊断,在《教科书》中始终没有明确哪些是按照生物医学的模式,哪些是按照社会性观点。从其后面的病因章节内容来看,依然是一个大杂烩,既说了可能存在的生物医学因素,也说了可能存在社会性观点。而这种可能存在的笼统观点,正是精神病学近百年来遭受到越来越多质疑的根本原因,称之为假设学科。而实事上,精神病院收治的大量所谓病人,都是在这种假设病因的诊断之下被动接受着不知所终的治疗。他们在很大的程度上,不是被治疗好,而是因为痛苦无法解决被这种治疗安置。接受治疗安置的即是求治者,也可能是家属。由于精神类求治者的痛苦,往往会给家属很大的影响,扰乱家属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带给家属很大的心理负担与心理痛苦,所以接受治疗安置的也是其家属的意愿。在这种模糊的分类与诊断里,即使当事人不愿意接受治疗安置,相关的法律也以影响治安为由明令收容治疗。这种不明病因又被立法支持的精神类疾病的分类与诊断,又给了某些强势人群实施人际管制迫害的一个合法手段,把他们看不惯的、厌恶的、让他们头疼的人送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安置。
《教科书》在分类与诊断的章节里写着: “在日常用语中,‘疾病’这个词用得比较随意。与此相似,在精神病学临床工作中,‘精神疾病’这个术语使用起来也不确切,经常和‘精神障碍’作为同义词使用。在这方面,‘精神的’和‘精神病学的’也互换使用。人们已多次尝试对精神疾病下定义,但即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也没有一个被一致接受的定义。通常的方法是参照一般医学中疾病的概念,找出与精神疾病相似的概念。”正如文里所说,“精神病”和“精神障碍”、“神经病”与“神经症”这两对词语混淆在一起,不仅在临床上被模糊不清地运用,也被人们在日常中作为轻蔑、诅骂、贬低他人的口语广泛运用。
《教科书》在分类与诊断章节中说:“精神病学分类引起了特别的挑战和争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精神障碍的病学并不明确。”如果是从生物医学的角度来给予精神病学进行分类和诊断,生物医学是一门很严谨的学科,怎容许有不明确病因的分类与诊断?如果从社会性观点来分类诊断,我们要关注的是当事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的生活感受,所谓的“精神疾病”只能是日常用语的一种随意性疾病比喻。即是一种随意性疾病的比喻,生物医学性的治疗就成了多此一举,对于当事人内心痛苦的救助,就要从社会性层面给予社会心理性指导与启发,助他们自助。而精神病学的这种模糊的分类与诊断,把这类人群笼统地归到精神疾病一类,对他们的救助被立法限定在医疗机构。对于那些社会性原因引发的精神障碍者,大众内化了疾病的概念,这类人当然性认为自己是病人,求助的对象自然是医疗机构。于是,他们绝大多数不能得到社会性层面给予的社会心理性指导与启发,就是得到社会心理性指导与启发,他们也因认为自己是病人,缺乏自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得救助效果大打折扣。
(二)精神分裂的症状诊断与被精神分裂
因精神分裂概念不成熟的原因,而精神分裂的诊断主要通往外在症状(如幻觉、妄想等)进行诊断,缺乏对原因的具体分析,心理咨询中接待过很多在医院被误诊为精分的案例。这类案例完全可以通过心理咨询调整解决。而精神类药物只是控制症状,并不能化解背后的心理原因。另外,精神类药物还有极大的副作用,损伤神经系统,引发记忆力下降,思维迟缓,身体发胖等。
以下是我咨询中接待的案例,各位读者朋友可以作为参考进行理解:
一、一个女孩两年前谈一男朋友,二人很相爱,计划结婚但因母亲极力反对,最后二人洒泪分手。爱情湮灭后,女孩情绪低落,出现幻觉,感觉那个男孩时而出现在自己身边。母亲认为其有病,把他送入某著名精神病院。医生以其出现幻觉,诊断其为精神分裂症,要求住院治疗。女孩认为自己是心理因素引起的,需要心理咨询调整,其主治医师对此不理不睬,住院两年多没有任何效果,女孩要求出院也不被理睬,多次寻求自杀未遂。有一次趁护理人员疏忽,跳楼自杀。好在是在二楼住院,没有生命危险,但双腿骨折。
二、张某,20岁,初三时,有段时间在家学习的时候总是感觉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害怕。在家学习时需要有人陪同。母亲带其看精神科大夫,被本地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吃精神类药物一年多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变得躁狂。另外由于长期吃药副作用很大,体重由90多斤增加到160多斤,而且变得健忘、呆滞。其亲戚有心理困扰经美龄老师调整,完全好转,介绍其来心理咨询调整。咨询发现她的症状最初只是由于受到过度惊吓引起。
(三)精神分裂怎样选择治疗比较好
即使按照精神病学的标准,精神分裂也是分类别的。
1、由器质性问题引发的精神分裂。常见的如脑萎缩引发的老年痴呆等,或因脑损伤,如车祸导致大脑受损引发的精神分裂。此类精分,无法痊愈,只能靠精神类药物控制。
2、心理、社会因素引发的精分。如受到重大不良刺激时间,超出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引发精分分裂。此类精神分裂,在本质上还是心理问题,寻找经验丰富,技术好的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心理咨询调整痊愈(在发作不可控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辅助药物控制)。如果选择的老师技术特别高超,在精分发作的情况下也可以心理调整。通过心理调整,问题解决了,也不会引发什么精神残疾。
但心理社会因素引发的精神分裂,如果不从心理的根源上化解问题,仅仅通过精神类药物进行治疗,精神类药物只是通过控制神经系统来控制症状,并不能化解问题的根源,而且精神类药物副作用太大,损伤神经系统。如导致记忆力下降,思维迟缓,呆滞,身体发胖,嗜睡等。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神经系统还处于发育状态,可能导致精神发育迟滞。而在咨询中也遇到过因一般心理问题吃精神类药物而引发幻觉、妄想等症状,然后又在医院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的案例。精神类药物引发的副作用,有些随着心理调整问题的解决是可以恢复正常的,有些损伤则可能是不可逆的。
切忌把心理社会因素引发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给自己贴上精神分裂的标签,既会给本人带来极大的精神负担,引发自我歧视或他人歧视,更会把问题的解决引向歧途。希望我的解答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启发和帮助,祝愿每一位朋友安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