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心理部的职责
心理部的主要职责是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营造校园良好心理氛围。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自助能力,增强学生心理保健和求助意识,培养健康人格;宣传“自助助人”理念,使学生完善自己同时关爱他人,共同建设团结、友爱、和谐的学校大家庭。
学生会心理部具体工作如下:
1、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开辟心理知识宣传栏、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印发心理宣传材料或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刊物撰写稿件等。宣传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危机干预知识、自我心理保健知识与调节方法、心理趣味知识等。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健康,增强自我调节能力,认识并接受心理咨询,树立求助意识。
2、心理危机预警工作。心理委员需要加强与班干部与寝室长的联系,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并上报心理危机学生。每月向本院(系)辅导员上报本班心理危机学生(在心理问题高峰期,心理委员需每周进行上报)情况,辅导员对所上报学生进行初步甄别,上报问题严重同学并介绍其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举办心理活动,丰富学生心理生活,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心理素质。开展团体心理拓展训练、心理情景剧表演、征文竞赛、心理游戏、心理沙龙、心理电影播放、心理主题班会等活动。帮助学生探索自我、认识自我、提升自我,完善个人心理品质,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使其在学习、择业、交友、社会适应等方面获得充分发展,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4、完成学校学生会心理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5、开展朋辈心理咨询。从而向存在心理困惑学生提供心理帮助,化解学生的心理困惑,或介绍其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如遇到心理危机学生要及时上报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6、制定本院(系)学生会心理部工作细则。
7、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反馈工作意见,反映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需求。
8、积极宣传并组织本院(系)学生参加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办的各项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