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时期中小学师生心理援助工作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开展应对疫情的心理援助和干预迫在眉睫。为积极应对防疫期间中小学师生可能出现的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和其他突发性心理状况,引导师生科学合理调适心理,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防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展心理援助的通知》精神,现将应对疫情的心理援助和干预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畅通渠道,开通中小学防疫心理热线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应尽快成立针对疫情的心理援助工作小组,开通中小学防疫心理热线,开展线上心理辅导工作,为心理热线的开通与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与人力支持,保证心理服务热线畅通,并及时将防疫心理援助热线的开通及运行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2.各县(市、区)中小学心理热线在疫情解除之前应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服务时间,及时为师生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3.丽水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心理热线电话:2075676。
明确职责,精准提供师生心理援助服务
1.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通疫情防控时期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开展线上心理健康辅导。
2.要做到医教结合,涉及重大心理危机的个案应及时转介(丽水二院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2113515)。
专业指导,提高心理援助科学性有效性
1.尽快将浙江省中小学生防疫“心理处方”及防疫心理干预资源包通知到各中小学校,并要求各中小学校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2.加强对开展工作的心理辅导教师的培训和督导,确保防疫心理辅导和心理援助工作的专业性。
3.各校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要发挥专业骨干作用,为校领导当好工作参谋,为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提供专业指导,还要结合开学准备工作,将疫情引起的学生心理困惑或问题作为开学专题心理辅导活动的重要内容。
4.全体中小学心理专兼职教师应以“隔离病毒、不隔离爱”的情怀,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为师生提供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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