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一份协议,约定5年期合同
一、与公司签了一份协议,约定5年期合同
1、实际无培训,约定即无效
2、应提前30日提出解除合同
二、本人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医疗期满后,单位给你一次上岗机会、本人说胜任不了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合理吗
这种情况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法违规,或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我通过中介买房子,协议一个月没改成,合同到期不要了,中介不退定金
您完全可以起诉房屋中介,要求返还定金。
因不可归责于你的事由,导致转让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与你。具体可以聘请律师,诉讼费用待胜诉后又败诉方支付。
四、我在一家公司服务快14年了,每2年签一次合同,期间要求签长期合同,公司答复说不用并说短期和长期合同并无区别,现在由于公司原因我不能继续工作,因此想咨询是否会影响公司对我的赔偿金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就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公司应该赔偿你12个月的工资。
五、急!有关劳动合同法:陆某每天工作9h,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该合同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你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因此合同期为1年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六、同一单位工作了13年,前11年有签短期合同。11年1月1日期合同到期,至今未签无固定合同,
楼上引用的法条是对的,但其他的就不是很正确了。
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只有在下面这些情况下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没有任何补偿。而且补偿金虽然最高是12个月(1年1个月,最多12年),但是从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计算的,所以到现在只有4年,08年之前的按以前的规定。
但你可以以另一条法律规定要求单位从11年1月1日开始没给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现在,应当支付每月双倍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