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治边措施和作用(汉代边疆治理)
汉代边疆治理
汉朝边疆采用屯田制,太守负责制。
汉代边疆治理机构
1.西北地区:秦代还没有将版图扩张到甘肃黄河以西,只在今宁夏境内设立北地郡,在甘肃东南部设立陇西郡; 汉代在河西走廊设立河西四郡,在新疆设西域都护府; 唐代在新疆和中亚设立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 元代新疆大部属于察合台汗国,朝廷只在新疆东部设立别失八里、和州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明朝前期只在新疆东部设立哈密卫; 清代中叶在新疆设伊犁将军,清末改为新疆省。
2.东北地区:秦代设辽东郡,汉代增设“朝鲜四郡”;唐代设立安东都护府;辽代设东京路,金代分设上京路和东京路;元代在东北设立辽阳行省; 明代在东北设立努尔干都司和辽东都司; 清代东北地区分属于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管辖,清末三个将军辖区分别改设奉天、吉林、黑龙江省。
3.西藏地区:元代在中央设立宣政院总管全国佛教和西藏事务,在西藏当地设立“乌斯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都元帅 府”管理具体事务; 明朝在西藏设立乌斯藏都司; 清代设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
4.台湾地区:元代设澎湖巡检司管理台湾海峡周边事务; 清代初期台湾归福建省管辖,清末台湾单独建省。
5.漠北地区:唐代先后设燕然都护府、瀚海都护府和安北都护府管辖漠北地区;辽代漠北地区属于上京路;元代设立岭北行省管辖漠北及西伯利亚地区;清代漠北属于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
汉代边疆治理变化的原因
1、春秋战国时的社会大变革,使思想界出现“百家争鸣”局面。其中法家思想最能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法家思想和代表人物推动了当时各国的改革运动。
2、秦朝统一全国后,为适应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和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需要,更进一步全面贯彻了法家路线。然而,法家的严刑、酷法、暴政的治国理论、政策导致秦二世而亡。
3、西汉初年,统治者面对社会的凋敝,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一方面对人民采取轻徭薄赋;另一方面实行郡国并行政策。黄老之学的清静无为,因循而治,成为西汉前期起主导作用的治国思想。实践证明,黄老思想适应了当时社会的需要,起到了促进生产,恢复稳定的作用,并出现了“文景之治”。
4、汉武帝时期,国力强盛,在解决王国问题和边疆少数民族问题的基础上,大一统的局面日益形成。董仲舒吸收了道家、法家等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成份,对儒家思想做了发挥和完善,适应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和多民族国家统一的需要,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思想。
此后一直到清末,中国统治阶级选择的治国模式基本是汉武帝时期形成的“外儒内法而剂之以道”路线,即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严刑酷法为辅助,以道家的“无为”为调剂,取长补短,兼容并蓄。
汉代边疆治理的意义
秦朝在地区管理建制上,首开郡县制。西汉在处理民族问题时也继承并完善了秦朝的郡县制度,实行边郡制。汉朝把边疆地区新设的郡称为边郡或初郡。
首先,这是为了更好的协调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而设置的,它的管辖区域都是少数民族原来居住的地区,以原有的民族或部落地域为郡的范围,并保持原住民的各项政治、社会习俗。关于疆域问题,西汉北击匈奴以后,在匈奴故地河西地区,汉武帝在这里设置了威武、张掖、酒泉、敦煌四郡。在这些特殊的行政区域里,汉朝也实行了不同的政治管理制度,一是由内地相同的守、令、长等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二是与其同等的王、侯、邑长等,虽也由中央任命,但都是由当地原民族首领充当,属于土官体系,不上缴赋税,只是向政府交纳一些土供,以表示在政治上的臣服。
汉代边疆治理理念初步形成
一、经营边疆的政治方略
(一)设立治理边疆中央行政管理机构
我国自秦代起就是疆域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历代封建王朝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大都设有兼职官员或专门机构处理边疆地区的民族事务,如秦朝的“典客”和“典属国”,汉代的“大鸿胪”和“客曹尚书”,隋唐时期的“鸿胪寺卿”和礼部中的“主客司”以及元朝的“宣政院”等,这些官员和机构的设置对促进我国边疆地区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元朝设置宣政院管辖吐蕃地区,开了在中央政府中设置具体管理地方机构的先河。清朝设置理藩院,表明我国边疆管理机构已经初步完备。
(二)羁縻政策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都认识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在行政管理方面实行了羁縻政策。所谓羁縻,就是指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保持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统治机构,承认其酋长、首领在本民族和本地区中的政治地位和统治权力,并封授一定的官职,由少数民族酋长、首领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的事务,其对中央政府一般只有朝贡的义务,而不承担赋税。从秦朝开始的对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实行以羁縻为主要内容的特殊行政管理政策,经历了两千多年历史实践,不断成熟完善,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汉朝的边疆治理
汉王朝继承了秦在边疆地区设置郡县的这一制度,在北疆、西南地区以及南部等边疆地区设立了众多的郡县。
在一些不具备设置郡县管理的边疆地区,汉王朝则设立了一些边疆专门性机构,诸如西域都护府。
这些机构既理民政,管理边疆民族的有关事务,也理军政,负责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
汉代边疆治理与古罗马治理异同
自公元前27年屋大维上尊号奥古斯都称帝改共和为帝制始,至公元2世纪末结束,即所谓“罗马和平”时代原因:屋大维统一地中海世界,自此地中海地区再无大规模战事;罗马自征服日耳曼之行动彻底失败后,偃武修文,不意扩张,专心于内政;罗马公民权的普遍化及罗马法的逐渐完善,减少了国内的不满之声,内政稳定;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对周边邻国起极大威胁作用,有阻挡战争之效;地中海归于一统,海盗消灭殆尽,海运业自然高速发展,商业空前繁荣;商业繁荣自然带动文化兴盛,希腊罗马文化遂传遍地中海世界。
公元293年,戴克里先首创“四帝共治”制,将帝国化为东西两部分,各有一名正帝和一名副帝,四个位帝一同治理国家。
不过,四帝共治不是将帝国分为四块,而是帝国的防卫任务由四个人一同肩负。而且,戴克里先的地位高于其他三人。罗马是军人干政严重的国家,出现将名分以及防务主动交给他人的现象让人难以理解。到了公元385年,罗马的最后一位皇帝(狄奥多西大帝)去世后,更是将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
这样的做法很难让人理解。毕竟当权者追求的是独揽大权,且从政治层面来讲,国家分裂会形成隔阂彼此竞争,甚至会引发冲突,帝国的整体国力会被削弱。
既然如此,为什么戴克里先和狄奥多西这两位大帝会促成国家的分裂呢?
这其实与罗马帝国的地缘结构以及当时的国情有关。
罗马帝国的疆土辽阔,主要集中在环地中海沿岸及周边,结构松散,各板块间相对独立。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地缘结构不具备凝聚成国地缘条件。不过地中海稳定的气候条件对罗马人来说并不是难以突破的地缘屏障,罗马人将其变成连接各板块的地缘通道,进而将整个环地中海板块有机整合并构建成为罗马帝国。
不过。这种连接和整合是有限的。毕竟地中海的阻断作用存在着,且因为距离的增加而削弱了意大利本部的影响力。
这就为罗马的分裂埋下了隐患。最初这种隐患并不明显,毕竟,帝国的疆土主要集中在地中海海岸线,以地中海向施加影响。但是随着领土的不断扩大,边缘领土通过地中海直接获得的辐射影响就变得较为微弱。
这样的情况就变得十分麻烦了——意大利本土的辐射能力变弱,帝国中枢对地区的统驭能力变差。西半部情况要好些,毕竟西欧、中欧和意大利本土离得并不远,当地的蛮族实力也不强;而东边,如,西亚的叙利亚、迦南、两河流域与意大利是两个世界,且当地的外部威胁更大(要面对东欧的游牧武装以及波斯高原的势力)。
这对罗马来说是个威胁。罗马在东方投入的军事力量必须足够大才能抵御敌人,但是,强大的敌人决定了罗马不仅要投入大量的军事力量,还必须具有高度集权的指挥体系。而意大利本土和东方的领土之间地缘距离十分遥远,在古代交通讯息极端落后的情况下,中枢不可能直接指挥前方的军事行动,只能放权给前方的统帅。这就造成了政治中枢和军权的分离。
若这种局面是暂时的还好,不过东方的军事压力一直在,这就代表着军事力量需长期掌握在一人之手,帝国中枢对军权的掌握自然就会削弱。
当然,罗马为了应对这样的局面在体制上作出了一些调整。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放宽对军队领导者干政的限制甚至接纳。由此,只要军队领导者够强硬,就可以夺取政权,社会道德对这种行径并不谴责,篡位者不会背负罪名。
但是,仅靠这些并不够。毕竟,帝国体制对军头的宽容不代表皇帝的接受。皇帝肯定不会希望自己被人拉下王座,对他而言,防范他人篡夺皇位,坐稳自己的江山才是正理。这样的情况下,皇帝一般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御驾亲征,将军事力量掌握在自己手中,带领军队镇压敌人,维护帝国的利益。
但是,这种方式只适合帝国环境相对安全的时候。若帝国的外部敌人众多,烽烟四起,仅靠皇帝一人是无法成事的。
而这就是罗马帝国在后期面临的窘境——帝国后期内忧外患,重大军情不断。
这样的局面,仅靠罗马皇帝一人是无法应对的。再则,皇帝若是长期离开帝国政治中枢,会严重影响自己的政治地位。
那么,国家体制的调整就变得迫切了。戴克里先大帝建立自身极高的威望后,将军权分为四份,分给自己信赖的朋友,以这样的方式来应对外敌的入侵,维持帝国的利益和自身的统治地位。
不过这种政治构架是建立在皇帝自身威望和朋友信任的基础上的,缺乏稳定性,有着极大的危险。当戴克里先大帝退位后,西方正帝君士坦丁与东方正帝马克森提乌斯为了争夺帝国最高统治权引发了战争。
最终君士坦丁大帝获得了这场争斗的胜利。而他也发现了四帝共治的弊端。
针对这个问题,君士坦丁大帝提出了两个策略,一是为了维持帝国稳定的环境继续延续四帝共治制。但是只舍一个正帝,其余三个为副帝(三个副帝都是君士坦丁的儿子),以此从名分上确定自己最高统治者的地位。二是,在东方的巴尔干半岛与小亚细亚半岛交界处,建立新城——君士坦丁堡,作为罗马帝国的新都。
这个新都的建设是非常讲究的,除了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众所周知的地缘区位优势外,这里能确保帝国中枢对军事力量的掌握——帝国的两大威胁是均来自东方的东欧游牧军事势力和西亚的波斯高原地缘势力。
当然,君士坦丁堡从帝国的版图上看过于靠东。在此建都,代表着帝国中枢对西地中海板块的辐射能力会大大降低。不过当时西地中海的外部势力并不强大,不需要设立较多的兵力。
不过这种政治架设存在较大的隐患。首先,四帝共治制度依旧在,三个副帝有地盘有军队,也有挣权的可能。其次,随着时间的流逝,蛮族入侵的态势越发强烈,帝国在东方和北方都面临外部的侵袭,在这种情况下,帝国的军事力量又要分散到东方和西方。这代表,仅掌控东方军队是不能震慑全国。
在这种形式下,帝国只能通过分而治之的方式维持帝国的稳定——将帝国彻底分为东、西两部分,分别由两位皇帝领导,这样不仅能有效抵挡蛮族的入侵,确保帝国中枢对军队的掌控,还能缓解地缘结构松散导致的军权分裂和内部冲突。
基于这种考量,狄奥多西大帝在公元395年将帝国一分为二,赐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希望以主动分裂的形势维持罗马帝国、维持文明和民族。至此,罗马帝国正式分裂成东、西罗马帝国。
不过狄奥多西大帝的这个做法并没有挽救罗马帝国的衰落。公元410年,也就是15年后,罗马城被攻破,西罗马帝国皇帝成为蛮族的傀儡,在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正式灭亡,不过东罗马帝国延续了千年。
汉代边疆治理措施
首先是地域的广阔性。中国有着辽阔的领土,其边疆地区地域亦十分广袤,因此在社会人文环境与自然地理条件方面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异。中国的边疆是在分散发展演进后统一为一体的。
这里所讲的分散与统一均有两重含义,分散的含义既包括整个边疆可以划分为若干地区,也包括一个大的地区又往往可分为若干相对自成体系的局部;统一的含义既包括各大边疆区域逐步统一于中国的进程,也包括各个边疆区域内部趋于一体化的进程。
其次是民族的多样性。在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边疆问题与民族问题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不仅因为边疆地区是各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而且因为各民族在自立发展基础上的融合是构成中国边疆的基石。
在这里,我们应该确立一个衡量民族发展的标准——任何形式的融合都是民族发展历史上的进步。当然也要注意到,民族的多样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边疆问题的复杂性。
第三是历史的悠久性。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中国边疆发展史不但是人类文明史中最悠久的,而且具有明显的连续性。
中国边疆地区的发展史一般均可追溯到上古时期的石器时代,各个边疆地区社会发展速度或快或慢,但都或早或迟地纳入了统一多民族国家连续性发展的轨道。
第四是问题的复杂性。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边疆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多重矛盾发展叠加的结果。
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国性的矛盾在边疆地区也会发生,这是矛盾运动的普遍性的一面。
与此同时,中国边疆社会矛盾运动还有其特殊性,它们往往更集中地发生于一地,这就增加了边疆地区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也给辨析其发展脉络和寻求解决方法增加了难度。
总的来说,在近代资本主义殖民者入侵以前,中国边疆形势发展的趋势是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即使是入主中原的北方游牧民族也从未中断过这一进程。
到了19世纪中叶,西方殖==义侵略者给中国带来了新的边疆危机,这是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社会危机,它使得中国独立发展的历史面临着中断的危险。
但是,强烈的挑战也逐步唤醒了中国各族人民,经过百余年艰难曲折的探索与奋斗,统一多民族的中国再次崛起,中国边疆也在继承数千年历史遗产的基础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
中国历史上无论哪朝哪代都有自己的边疆问题,因此历代统治者都会制
汉代边疆治理的特点
一、加强中央集权
为加强中央集权,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即允许诸王将自自己的土地分给子弟,建立较小的诸侯国。
内容主要是:诸侯王的王位除了由嫡长子继承以外,还可以用“推恩”(也就是广布恩惠,让更多的人来享受特权)的形式把其他的儿子在本侯国内分封。新的侯国就脱离原来王国的限制,地域独立,而且政治权力也基本被剥夺,受当地郡县官吏的管辖。
这样,就使原来独立的地方王国自动地将权力上交给了国家。此后,地方的王与侯仅仅享受物质上的特权,即享用自己封地的租税。但是没有了以前的政治特权。汉武帝还找借口,一次就削去当时一半的侯国。汉武帝的这些措施奠定了中国大一统的政治格局。
二、设立中朝
在惠帝、文帝、景帝期间,丞相大多主要是随刘邦打天下的功臣丞相受到礼遇,汉武帝和丞相多有不合,经常会借口打压杀死丞相,导致朝中大臣不愿意接任丞相之职。为贯彻自己的命令,他便设立中朝,尚书台也是这一时期出现的。
汉武帝削弱丞相的权力还有一个很有利的条件,这就是原来做丞相的都是开国的功臣,他们已经年老,或者去世。汉武帝便利用这个有利的时机来让众多的儒生代替元老们,掌握国家政权,同时通过打击丞相来加强自己的权力。
在元朔五年(前124年),汉武帝便让平民出身的儒生公孙弘来做丞相,这样就改变了以前总是由贵族来做丞相的惯例。
三、建立年号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使用年号的皇帝,公元前113年汉武帝以当年为元鼎四年,并追改以前为建元、元光、元朔、元狩,每一年号六年。但根据一些出土的文物来看,上面都标有建元、元光等年号,证明建元、元光等年号并非后来追命。
四、设立刺史
为了进一步加强君主权力,汉武帝用派御史的方式对地方的豪强、官吏进行监督。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分成了十三个监察区,每个区叫做部,每部派出一名刺史,中央的刺史叫做司隶校尉,其他十二个州都叫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