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未成年心理健康教育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由于青少年心理活动状态的不稳定性;认知结构的不完备性;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性;对社会和家庭叛逆及依赖的冲突;成就感与挫折感的交替等,使得他们的焦虑情绪较重。并且由于青少年自我意识的脆弱,生活阅历的肤浅,抗挫能力较低,因而更易产生心理障碍。暂时性的心理障碍若得不到及时排除,便会产生不良的反应,进而影响心理的健康发展,以致酿成日后难以挽救的精神疾病。所以青少年时期是容易滋生心理异常的非常时期,全社会都应当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二、改善家长及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 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者,与教师一道结成施教的主干力量。能否培养出身心健康,个性发展全面和谐的人才,家长及教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家长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健康。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有很大的感染力。因此家长和教师应当全面深入地学习健康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及咨询心理学等相关学科,自觉地运用科学的理论梳理好自己的情绪情感,调适好自己的心理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指导、解决青少年存在的各种错综复杂的心理现象,成为一名合格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员。 三、中小学应有专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实行心理干预 1、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帮助青少年了解心理学知识,掌握一定的自我心理调节技术。2、寓心理健康教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渗透性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3、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心理咨询信箱、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等,进行个别与团体咨询、电话咨询、信件咨询、专栏咨询,采用科学、专业的方法对症下药,使学生的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矫治。4、兼顾对家长及社会其他人员进行心理健康宣传,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 1、协调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不理解、不信任会使学生产生对抗心理,教师的认知偏差会带给学生心理上的压抑,出现攻击行为。青少年时期,教师仍然是学生的榜样之一,是公正的代表,遭遇问题时,他们希望得到教师的理解、关心与爱。如果教师缺乏包容心和耐心,不能以平和的态度给予指导帮助,反而横加指责,学生则会失望,更易叛逆。教师对学生缺乏尊重,贬低其价值的不良态度会使学生的心理遭受严重的创伤。 2、协调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即家庭中以自然的血缘和人伦为主的关系,如父母与子女、弟兄姊妹。民主的、宽松的家庭给青少年一个温馨的港湾,专制的、严苛的家庭会造成家庭成员之间不能进行正常的沟通、交流,易养成孩子孤僻、专横的性格。因此,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维护必须以家庭为起始点,以全体家庭成员的优良品质及和睦的关系为依托,同心协力为每一个生命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3、协调同学、朋友间的关系。青少年除希望得到老师的理解与支持外,也希望被同学、朋友接纳,渴求同学、朋友的理解与信任。若同学、朋友关系不融洽,甚至关系紧张,就会呈现孤独、苦闷、郁郁寡欢的情绪状态。学校和家庭应通过各种形式,倡导青少年广泛接触社会、结交朋友,在日常交往中建立相互理解、信任、关心的人际关系,在交往中取得进步,克服紧张、恐惧、自卑、孤独、偏见、敌意、猜疑、嫉妒等不良心理。 五、如果发现青少年有明显的适应不良、学习不专心或学习成绩下降、古怪异常行为、焦虑抑郁情绪等,就应该去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
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立法。现阶段,我国虽存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但其中有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定非常笼统,未形成完整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法律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日益显现。有鉴于此,需要健全我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立法。建议适时对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订,完善关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条款,构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法律制度,增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法律的可操作性。完善涉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法律。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同时,对教育法、卫生法、体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使其能够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适用。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地方立法。由于不同区域经济、文化和教育的发展存在差异,不同区域的未成年人群体构成、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等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当把国家基本立法与本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制定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地方立法,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完善的、操作性较强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