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副作用(豆蔻的副作用)
豆蔻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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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蔻的副作用和毒性
草蔻又叫草豆蔻,是姜科植物草豆蔻的干燥种子,它气味芳香强烈,味辛辣,微苦,分正草寇和杂草蔻两种,以正草蔻为佳,一般与草果肉蔻等在香味较重的卤水中使用,是卤水中常规的去腥香料之一,最大特点可以去肉质柴感,能增品卤制品的脱骨香。卤水参考用量为每500克卤水用量0.5-2克。
肉蔻又叫肉豆蔻,肉果,玉果是肉豆蔻科肉豆蔲属的植物的果实,分为带豆蔻衣和纯果仁两种,常用的为纯果仁。纯果仁坚硬不易碎,破开后有棕黄相间的大理石样的花纹。肉豆蔻是常规的去腥香料之一,它的最大特点是能去除动物的血腥味,常规使用时要拍开使用,他还有一个副作用,是麻醉作用,因此用量要控制。卤水参考用量为每500克卤水用量0.6一1克。
豆蔻有什么功效和作用
豆蔻又称为白豆蔻,属于一种常见的香辛料,是一种姜科植物,其外形呈现圆球状,其表面的颜色是乳白色或者淡黄色,豆蔻的果皮是木质且非常脆,经常会出现纵向裂开的可能。里面的内壁虽然颜色淡一些,但是有些许的光泽。豆蔻的气味是一种微微带有苦味的香气,其味道辛凉,人们通常用它来去除异味以及增加菜的辣味,人们常吃的火锅中,就有豆蔻。
肉豆蔻则是常绿乔木科,需要收获肉豆蔻的果实之后,剥取肉豆蔻的外衣,然后压碎其硬壳之后,将里面的果仁取出来,然后将其放置于石灰水中浸泡,最后晒干即可。肉豆蔻的外形是椭圆形,表面颜色是灰色或者灰黄色,它的质地非常的坚硬,不容易碎裂,肉豆蔻可以直接被用于制作成卤水。
豆蔻和肉豆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形状、颜色、质地等方面,上文已经对其进行了非常全面的论述,通过这几方面的对比,可以很好的区分豆蔻和肉豆蔻。
豆蔻和草豆蔻的功效区别
肉蔻和豆蔻不一样。
豆蔻多年生常绿草本植物,产岭南。高丈许,外形像芭蕉,叶大,披针形,花淡黄色,秋季结实,果实扁球形,种子像石榴子,可入药,有香味。可用于化湿消痞,行气温中,开胃消食。用于湿浊中阻,不思饮食,湿温初起,胸闷不饥,寒湿呕逆,胸腹胀痛,食积不消。生于山沟阴湿处,我国多栽培于树荫下。海南、云南、广西有栽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
豆蔻的副作用及禁忌 百度百科
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
(一)枪支、子弹及相关物品类(含主要零部件):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发令枪、样品枪、道具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水弹枪等;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1.弹药:炸弹、手榴弹、手雷、地雷、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含冷光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钢丝棉烟花”等具有烟花效果的制品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等;
2.其他器具: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5%或标识不清晰的酒精及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五)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农药等。
(六)腐蚀性物品:
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八)感染性物质: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九)其他危害道路客运车辆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
1.硫化氢及有粪臭、腐败臭等强烈刺激性的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2.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但是可能具有危险性、妨碍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含活动物,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戴口套等措施的服务犬除外)。农村客运车辆经营者可视情况允许旅客携带少量家禽。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