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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瞳药副作用(扩瞳药和缩瞳药)

更新:2022-12-03 16:24编辑:bebe归类:美容美体人气:83

扩瞳药和缩瞳药

人在感到惊讶的时候,瞳孔是放大的,因为惊讶状态的时候精神是异常兴奋的,瞳孔变大的原因是因为瞳孔扩大肌受颈交感神经支配。

起于大脑皮质的交感神经纤维进入视丘下漏斗外侧的扩瞳中枢,部分交叉沿大脑导水管的灰质纤维经内囊到达脊髓的睫状脊髓中枢即Budge氏中枢,其神经纤维进入颈上交感神经节,节后纤维随颈内动脉入颅内,在三叉神经节前入眼神经,再经鼻睫神经和睫状长神经而分布于瞳孔扩大肌。

从视丘下发出的交感神经抑制性纤维至中枢Edinger-Westphal氏核,故交感神经对缩瞳中枢有抑制作用,如在感情冲动时,可通过中枢性抑制使扩瞳。

短效扩瞳药

扩瞳的间隔时间取决于使用的散瞳药物,一般短效的散瞳药物,三个小时以后就恢复正常,可以再次进行扩瞳,有的散瞳药物需要三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再次进行扩瞳。如果需要进行扩瞳,建议及时去正规的眼科医院进行,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扩瞳药物。

缩瞳剂和扩瞳剂临床用药应注意什么

为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在高危药品区域内设置黑色警示牌或 包装加以区别。对不能直接静脉注射的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 注射液、10%氯化钠注射液等,在专柜设置醒目红色标识:“严禁直 接静脉注射”,予以警示性提示。

对外观相似的药物进行特殊标 记,如:1〇%水合氯醛溶液和50%硫酸镁溶液,均为100ml塑料瓶 包装,10%氯化钾注射液和10%氯化钠注射液均为10ml玻璃安 瓿包装,外观极为相似,在其标签上采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分。

对眼 科缩瞳与扩瞳用眼药水,采用不同颜色的瓶盖或包装加以区分,避 免错误使用

扩瞳药和缩瞳药一样吗

瞳孔是虹膜中间的一个小圆孔,由虹膜围成。眼睛中的虹膜呈圆盘状,中间有一个小圆孔,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瞳孔,也叫“瞳仁”。瞳孔虽然不是眼球光学系统当中的一个屈光元件,但是,在眼球光学系统当中却起着重要的作用。

瞳孔不仅可以对明暗作出反应,调节进入眼睛的光线,也影响眼球光学系统的焦深和球差。

成人瞳孔直径一般为2.5~4mm,呈正圆形,两侧等大,用药物缩瞳或扩瞳时,最小可到0.5mm,最大可到8mm。小于2mm者叫瞳孔缩小,大于5mm者叫瞳孔开大。瞳孔大小与人的年龄、性别、生理状况、外界刺激和情绪等因素有关。瞳孔就像照相机里的光圈一样,可以随光线的强弱而变大或缩小。

我们在照相的时候都知道,光线强烈的时候,把光圈开小一点,光线暗时则把光圈开大一点,始终让足够的光线通过光圈进入相机,并使底片曝光,但又不让过强的光线损坏底片。

瞳孔也具有这样的功能,只不过它对光线强弱的适应是自动完成的。

扩瞳药作用

扩瞳眼药水眼压会升高。眼部的血管也会出现扩张,会导致静脉的压力相对增大,静水压增加,导致眼内的压力增大,伴有青光眼等情况,会诱发青光眼加重。降压的药物,降低眼内压力。必要的时候可能会需要上眼科进行相关的专业检查,用眼药进行治疗。对于有基础疾病,在医生的指导之下用药。必要时在眼科医生的指导之下应用药物,以免感冒的时候加重症状,造成不良的反应,甚至造成失明。

散瞳药和缩瞳药

人的死亡虽然有可能是突然的,如因颈部被切断、头部辗压伤、高空坠落所致的多数内脏破裂、身体支离断碎等而引起的死亡,但是,这些情况毕竞是少数。在一般情况下,死亡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它表现出各种不同的阶段性变化,这些变化是人体生命功能逐步丧失的结果。了解死亡的发展过程,对于急救患者、伤者和被害人,识别生前伤和死后伤以及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某些问题,都有重要意义。

法医学将典型的死亡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死因的千差万别,决定了不同死因的死亡过程各有特点和差异,但其基本规律是相同的。

一、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死战期或濒死挣扎期,是人在临死前挣扎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时期,身体和重要器官功能发生严重紊乱和衰竭。最初,病人或者被害者多有面容苦闷、时有鼾声、血压升高等现象。随后即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体温、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各种反射减弱、迟钝或消失,以及昏迷、抽搐等。最后,即渐次过渡到临床死亡期。

濒死期的长短和表观,与死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密切相关。濒死期持续的时间,有的只有几秒钟,有的可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法医检验中遇到的暴力性死亡,濒死期短暂,甚至没有,如延脑、脑桥、心搏传导系统的损伤,心脏破裂大出血以及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等引起的死亡,都是极为迅速的,好些都没有濒死期。除了上述死因外,由于窒息、中毒、损伤等引起的死亡,一般都有或长或短的濒死期。病死,特别是慢性病死亡者,都有较长的濒死期,但急病死亡者除外。在同等条件下,青壮年和体质健壮者,有较长的濒死期,而且较明显;老年人和体质瘦弱者,濒死期较短,其表现征象亦不明显。

法医尸体检验时,应当注意,濒死期所形成的损伤,仍有一定的生活反应;在特定场合下,应当注意应用濒死期的各种特点来鉴别是生前溺水还是死后沉尸,是生前上吊还是死后悬尸,等等。

二、临床死亡期

处于濒死状态的人,若未及时救治或者挽救无效,就会发展到临床死亡期。这是生物学上死亡前的一个短暂阶段。在这个时期内,心搏停止,呼吸停止,各种反射完全消失。一般情况下,我国医生就是根据这三大体征来诊断死亡的,所以称为临床死亡。处于临床死亡的人,从外表看,机体的生命活动已经停止,但是,机体组织内微弱的代谢活动仍在进行。在心搏和呼吸停止(神经反射消失一般都早于心搏和呼吸停止)后4~5分钟或稍长时间内,机体内稍存少量氧,还能保持最低的生活状态,如果使用人工呼吸机,心脏按摩、心脏起搏器等急救措施,生命尚有复苏的可能。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临床死亡的持续时间,也就是血液循环停止后,大脑皮层耐受缺氧的时间,为5~6分钟。当然在不同情况下,临床死亡期的长短是可变的,如在低温或耗氧量低的情况下,临床死亡期就可能延长,甚至可延长到1小时或更久。此外,濒死期长的,则临床死亡期一般就

短。

国外学者曾对1200例心跳停止后复苏成功的病例进行分析,结果是:94%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救活的;6%是在心跳停止后4分钟以上救活的;但这些患者都发生了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因此,国外资料一直认为人脑耐受缺氧的“临界时限”是5~6分钟,并认为在心跳停止3~4分钟后救活者常有永久性脑损害。当然这并不绝对,1973年,《中华医学杂志》曾报到,北京、上海、南京心脏复苏小组对循环骤停8分钟以上的12例病人复苏成功。由此可见,脑耐缺氧的“临界时限”不一定限于5~6分钟。但是,脑耐缺氧超过6分钟确实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所以,法医工作者应当密切配合临床医务工作者,争分夺秒地抢救危重病人或被害人,争取复苏,减少中枢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上的死亡,指整个机体的重要生理功能停止而陷于不能恢复的状态。它的外表征象,是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生物学死亡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首先是大脑皮层和脑细胞的坏死,接着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水久停止,最后是各个器官和组织功能的相继解体。生物学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阶段,发展到这个阶段的病人已不能再复活,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对它已是无能为力。

作者: 伯尔斯通的悲剧 2006-8-11 20:2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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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死亡过程

入生物学死亡期后,人体作为整体已经死亡。但是,由于构成人体的细胞、组织以及人体各脏器和组织的进化、功能有明显差异,对缺氧的敏感程度不一致,因而它们进入生物学死亡所需的时间也不一致,有些在机体死亡后仍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其生活功能,能发生超生反应,将这些器官摘出后,供器官移植用。近年来的研究表明,中枢神经系统缺氧的极限时间,一般大脑皮质为5~6分钟,大脑髓质为7~8分钟,脑干为10~11分钟,脊髓为30分钟左右。肝脏缺血15~30分钟,肾脏缺血超过1.5小时,就会失去活力。肌肉组织缺血8小时左右,对电和药物刺激仍具有兴奋性,如果将缩瞳剂或散瞳剂滴入眼内,还能够引起瞳孔括约肌或瞳孔开大肌的收缩,改变瞳孔的大小。胃肠蠕动也能持续一段时间,使胃肠内容物继续向前移动。消化酶的作用在人死后还可以持续一段时间,特别是在尸体温度下降的情况下,这种作用持续的时间更长些。精子在精囊内的活动能力可以持续到30小时,甚至70小时,还有死后172小时仍可看到活动的精子的报告。在强奸案件中,被害人死后24小时或48小时内,精虫仍能在生殖道内保持活动能力。法医工作者,可以利用这些现象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死亡时的某些状况。例如,我们在利用胃肠内食物消化程度和排空情况来判断最后一餐进食死亡的时间时,就要注意胃消化酶在被害人死后”仍能在一定时间内起作用这种因素。

假死真生

法医学上,假死真生它是指某些人的生命特征(呼吸、心搏、血压、脉搏等)极其微弱,处于似乎已经死亡,其实还活着的状态。

假死是脑血液缺氧的结果,常见于各种机械性室息,催眠药、麻醉药以及其他毒药中毒、电击伤、寒冷昏睡、日射病、热射病、深度昏迷、霍乱或砷中毒所致剧烈腹泻和脱水,产后大出血、缺氧和营养障碍以及尿毒症等。新生儿,特别是末成熟儿,更容易出现假死状态。在下列5种情况下,成人也容易陷于假死,即酒精中毒、贫血、缺氧血症、脑损伤、鸦片、催眠药及麻醉药、尿毒症及糖尿病性昏迷等。

死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时间具有不可逆性;假死者很难从外表上与真死者区别开来。而假死者经及时抢救,则复苏的可能性极大,若缓缓行事,延误时机,那么就易“弄假成真”,使假死者失去再生的可能。因此,及时确定假死状态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可以说是人命关天。

如何确定被检查者是假死呢?实践中有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眼部检查。首先,应当观察眼底视网膜血管,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如果血管内仍有血液流动,说明血液循环尚未停止,病人没有真正死亡。其次,可以用1%荧光素钠滴眼内,使眼膜和巩膜当即黄染。若是假死,则在2~5分钟后即退色;如果是真正死亡,则虽经24小时,亦不退色。最后,可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若为假死,则解除压迫后瞳孔即恢复圆形;若是真正死亡,则解除压迫后瞳孔仍是变形的。

第二,X线检查。较长时间地用X线透视脑部,可以观察到心脏结构的形态和运动状况。如果心脏仍在搏动,则说明是假死,反之,则已经死亡。

第三,心电图检查。在人的心音、脉搏已经测不到的情况下,心电图检查仍能显示心脏功能,因而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判定死亡的真假。

第四,微弱呼吸检查。首先,可将冷却后的镜片放在被检查者的鼻孔前;若镜片出现模糊不清的现象,说明被检查者尚有微弱呼吸,是假死。其次,可将纤细的羽毛放在被检查者的嘴唇、鼻孔前,观察其有无运动,若有运动,说明被检查者仍能呼吸,是假死。其三,可根据同样的道理,将肥皂泡沫抹在被检查者的嘴唇、鼻孔处,观察气泡的变化,判定真假死。最后,还可将装水的玻璃杯放在被检查者的胸部,观察水杯和液面的变化,以确定呼吸是否存在。

假死者经抢救以后,随着身体功能的缓慢恢复和呼吸、心跳的逐渐加强,其生活功能也逐渐恢复。通常是先出现咽下运动,然后出现下颌活动,最后呼吸心跳运动恢复正常。

死神也会给人类开玩笑,死亡也有真假之分。使更多的假死者死而复活,是革命的人道主义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为此,一方面我们应当在人死亡后相当长时间,或者待其出现尸斑、尸僵等早期尸体现象(说明此人确实死亡之后)后,才能对尸体进行解剖,施行防腐措施或者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应当进一步从理论上弄清死亡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人要么得病死要么出事故,哪来的自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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